文章索引

 

 2 

第九篇 點燈

2018民數記結晶讀經(一) 

壹 在民數記八章,會幕的許多細節沒有題到,神卻專特的指示亞倫要整理燈臺的燈:
民八2 你要對亞倫說,你放上燈盞的時候,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。
一、在民數記七章,以色列十二支派奉獻,並神說話之後,神告訴摩西要點燈;八章一至二節說,「耶和華對摩西說,…你放上燈盞的時候,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」。
二、以色列人若沒有光的照耀,就無法行動,更無法為神爭戰;所以,當他們一有所奉獻給神(如民數記七章所見的),立刻就點燈,好讓光照耀。
三、當神的子民有所奉獻給神,神就能在他們中間照亮,他們就有了光;神的子民要成為神的軍隊,必須先有光,才能爭戰、行路並事奉。

貳 燈臺的光是根據祭司事奉的強弱。
民七89 摩西進會幕要與耶和華說話的時候,聽見從見證櫃的遮罪蓋以上、二中間,有向他說話的聲音,他就向耶和華說話。

參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,為點燈用,使燈常常點著。在會幕中見證櫃前的幔外,亞倫和他的子孫,從晚上到早晨,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。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」(出二七20~21)。

肆 金燈臺的七燈就是神寶座前的七靈,就是七盞火燈在神寶座前點著。
啟四5 有閃電、聲音、雷轟,從寶座中發出。又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,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。

伍 我們要認識神的行政和經綸,就必須有金燈臺七盞照耀並照明之燈的光。

陸 按照啓示錄四章,七盞點著的火燈著重在神行政的行動。

光的六項功用

    在此我們要指出光的六項功用。第一,光是為著照明:光一照耀,就把一切照亮,並驅除黑暗。光所作的第一件事,就是使事物明亮。第二,光能辨明:光能把事情釐清,叫事情變得確定和明朗,使人能辨別分明。第三,光能滲透:光的滲透在消極一面能把消極的東西暴露出來。黑暗的事物無法在光中存在;隨著光的暴露就有審判。當我們在黑暗的房間裏,也許以為房間很乾淨;只要把燈打開,就會發現其實有很多垃圾,只因先前沒有光,所以看不見髒污。此外,光的滲透在積極一面也有灌注、浸透的作用,如同輻射線在醫學上的作用。第四,光能規律:這意思是,光指引、引導、調整並管治人的方向。如果沒有光,人就隨意而行。實驗證明,人在黑暗裏無法沿直線往前,只會繞著圈子走。沒有光就沒有規律,人就失去往前的指引。第五,光能管理:看看新耶路撒冷的圖畫:在城內有寶座,不需要燈光、日光和月光,意卽不需要任何人造的光和天然的光;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,又有羔羊為城的燈。神從寶座照耀出來,使整個新宇宙充滿光。光在新耶路撒冷裏執掌行政,管理並運作一切。今天在召會生活裏,神乃是藉著光施行管治;越有光的照耀,就越有神的管治。召會的情形若是黑暗的,就表明黑暗的權勢正在管治。今天神要以祂自己的管治,頂替黑暗權勢的管治;神是藉著祂自己作光施行管治。第六,光推動人:人在黑暗裏會覺得下沉、憂鬱,得不到激勵和推動。但人在明亮的情形下,就會受刺激興奮起來,得著加力,採取行動。這對軍隊是非常必要的。(參《民數記結晶讀經》信息聽抄,第九篇)